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工业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共克时艰、共渡难关,在全面执行上级政策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合川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工业企业复产达产政策措施。
一、支持对象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合川辖区内工业企业。
二、支持措施
(一)加大金融支持。
1.降低融资成本。帮助金融机构积极争取运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或再贴现资金,由区担保公司提供免费担保,向工业企业发放低成本贷款。(牵头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人行合川中心支行、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担保公司、各金融机构)
2.实行贷款贴息。支持疫情期间已复工复产,从事疫情防控保障物资生产,未列入国家、市级重点名单的企业凭2020年1月1日后疫情防控期间新生效贷款合同,给予基准利率(同期同档LPR)50%以内财政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二)加大财税支持。
3.减免企业租金。减免承租区属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用于生产、经营的工业企业3个月租金,减免期为2020年2月、3月、4月。(牵头单位:区国资委,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汽车产业发展中心、区信息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各镇街)
4.加快有关财政资金申拨。加快未兑现财政涉企资金的拨付进度,确保各类资金及时拨付到有关企业。及时启动2018—2019年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兑现,支持工业企业加大投资、技术改造、创新研发等。(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三)加大防疫物资保障。
5.集中采购防疫物资。由区属国有公司加大防疫物资采购力度,采购资金利息由财政承担,集中统一向复产复工企业以成本价发售口罩、测温枪等防疫物资,确保复产复工企业落实防疫措施。(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汽车产业发展中心、区信息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区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公司,各镇街)
6.免费提供消杀用品。根据复产复工企业面积、环境需求免费定期提供消毒药物,费用由财政承担。(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汽车产业发展中心、区信息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各镇街)
7.免费实行核酸筛查。对复产复工企业的区外无健康证明人员进行新冠肺炎核酸免费检查,费用由财政承担。(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汽车产业发展中心、区信息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各镇街,区直医疗机构)
(四)加强政务服务。
8.积极提供法律帮扶。对因受疫情影响停产、停工,无法按期履行合同约定的企业,可根据需要按程序提供相关材料,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证明。对企业因生产防疫所需物资和紧缺原材料而影响合同履行、用工及租金等纠纷,相关部门和组团、街镇要主动帮助企业依法维权和化解各类纠纷。区属重点项目工期根据复工安排延后。(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
9.加强信用修复。对受疫情影响出现失信行为的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对疫情期间作出突出社会贡献的企业,及时上报信用信息,并提供相关信用服务。(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10.加大对复工复产企业困难帮扶。由区领导带队,深入工业企业,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涉企政策,了解并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复工达产增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科学有序推动企业复工达产增效。对企业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现场办、复杂问题限时办。(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汽车产业发展中心、区信息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各镇街)
以上政策措施执行期限为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国家和重庆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