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惠企政策汇编
三、融资类 (四十七)市联动区县和社会资本,将市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规模扩大到20亿元,覆盖面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大型民营企业,使用时间延长至15个工作日,单笔使用金额提高至8000万元,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 1.政策来源:《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渝府办发〔2019〕1号)。 2.申报程序:(1)企业在重庆市中小企业信息网上填写申请表并下载,打印表格签字盖章上交贷款银行。 (2)贷款银行进行续贷审核批复,并将批复表格传送至服务中心。为便于转贷工作运行,合作银行可先行将转贷资金申请表扫描后传送至资金管理平台,转贷办理完成后,定期将原件送至资金管理平台每月一至两次。 (3)服务中心接件审核,并交市经济信息委融资服务处。 (4)经复核通过并签字盖章后,服务中心按程序划转资金到合作银行(贷款银行)帐户上。收到银行传送的申请表,转账时间确定为两个工作日(今天来明天走)。 3.牵头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经济信息委。 4.链接网站:重庆市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平台(http://zd.cqsme.cn)。 ◆ ◆ ◆ ◆ ◆
(四十八)支持民营企业向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申请运用央行支小再贷款资金发放低成本贷款。 1.政策来源:《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渝府办发〔2019〕1号)。 2.申报程序:(1)企业提出贷款申请。民营企业向符合条件的法人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法人银行进行贷款审批和发放。法人银行根据其贷款审批条件和流程对所申请贷款进行授信审批,对符合条件的进行放款,并将该笔贷款计入民营企业贷款台账,计入台账内的贷款利率要体现优惠。 (3)申请借用再贷款。法人银行根据已投放民营企业贷款台账,向人民银行申请借用支小再贷款资金支持。 3.牵头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人行重庆营管部。 4.链接网站:无。 ◆ ◆ ◆ ◆ ◆
(四十九)支持民营企业通过金融机构开设的票据贴现“绿色窗口”办理票据贴现,并按规定给予相应金融机构一定比例的再贴现支持。 1.政策来源:《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渝府办发〔2019〕1号)。 2.申报程序:(1)企业提出再贴现申请。民营企业向符合条件的银行提出票据贴现申请; (2)银行进行票据贴现审批和办理贴现。银行根据其票据贴现办理政策,对所申请票据贴现申请进行筛选,并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票据办理贴现; (3)申请借用再贴现。银行将办理贴现票据中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票据,向人民银行申请办理再贴现。 3.牵头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人行重庆营管部。 4.链接网站:无。 ◆ ◆ ◆ ◆ ◆
(五十)加快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落实挂牌奖励政策。 1.政策来源:《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渝府办发〔2019〕1号)。 2.申报程序:(1)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通过专项资金申报平台((http://zxzj.cqsme.cn)在线申报,打印《重庆市中小微企业挂牌奖励申报表》(附件),经签字盖章后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 (2)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会同本级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的齐备性、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及申报单位的信用状况进行审查,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在专项资金申报平台(http://zxzj.cqsme.cn)提出核查意见,正式行文连同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并将上报文件(不含企业申报材料)抄送本级财政部门。 (3)市经济信息委聘请第三方机构或者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市经济信息委牵头召开行政审查会,经审议后确定拟奖励企业名单,并在市经济信息委官方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拨付奖励资金。 3.牵头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金融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委。 4.链接网站: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申报平台(http://zxzj.cqsme.cn)。 ◆ ◆ ◆ ◆ ◆
(五十一)将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所有区县,提高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最高授信额度。 1.政策来源:《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渝府办发〔2019〕1号)。 2.申报程序:(1)企业申请。登陆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根据要求填写相关数据后提交申请即可。 (2)银行调查评审。银行联系企业进行实地调查、评审。 (3)签订合同发放贷款。银行和企业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 3.牵头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科技局。 4.链接网站:重庆科技资源共享平台(http:// www.csti.cn/)。 ◆ ◆ ◆ ◆ ◆
(五十二)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企业,可凭借贸易项下的政府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1.政策来源:《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渝府办发〔2019〕1号)。 2.申报程序:此项业务属于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由企业自主选择拟合作的银行机构提供申报材料,银行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等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授信。由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种类和操作流程不尽一致,故无法确定统一的企业申报流程,具体流程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拟定。 3.牵头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重庆银保监局。 4.链接网站:无。 ◆ ◆ ◆ ◆ ◆
(五十三)鼓励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对挂牌孵化板、成长板、专精特新板的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25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1.政策来源:《重庆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若干政策措施》(渝府办发〔2018〕155号)。 2.申报程序:(1)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通过专项资金申报平台(http://zxzj.cqsme.cn)在线申报,打印《重庆市中小微企业挂牌奖励申报表》(附件),经签字盖章后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 (2)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会同本级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的齐备性、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及申报单位的信用状况进行审查,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在专项资金申报平台(http://zxzj.cqsme.cn)提出核查意见,正式行文连同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并将上报文件(不含企业申报材料)抄送本级财政部门。 (3)市经济信息委聘请第三方机构或者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市经济信息委牵头召开行政审查会,经审议后确定拟奖励企业名单,并在市经济信息委官方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拨付奖励资金。 3.牵头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经济信息委。 4.链接网站: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申报平台(http://zxzj.cqsme.cn)。 ◆ ◆ ◆ ◆ ◆
(五十四)对诚信经营、发展前景好、产品适销对路但暂时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在中小微企业发展相关资金中对其产品生产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贴息比例不超过贷款基准利率的50%。 1.政策来源:《关于进一步落实涉企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发展的意见》(渝府办发〔2018〕25号)。 2.申报程序:(1)项目申报。企业根据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年度申报指南和申报通知(市经济信息委官网公开发布),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就近交由区县经济信息部门统一报送市经济信息委行政服务大厅。 (2)真实性审核。根据属地原则,由区县经济信息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真实性审核。 (3)专家评审。按照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规定的评审方式、评审内容、评审评分标准等组织专家评审。 (4)审批公示。部门审核,送委党组会审定后,向社会公示。 (5)资金拨付。对公示无异议项目,由业主单位提供项目资金使用申请报告,相关部门按程序拨付资金。 (6)单项验收(结题)。项目业主完成项目内容(事项),由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单项验收(结题)。 3.牵头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经济信息委。 4.链接网站:重庆市中小企业信息网(http:// coids.miit.gov.cn)。 ◆ ◆ ◆ ◆ ◆
(五十五)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提高信用良好企业的抵押物折扣率,降低担保费率;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担保费率不超过2%且不收取其他费用的,市财政按照不低于担保额的0.5%给予补贴。 1.政策来源:《关于进一步落实涉企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发展的意见》(渝府办发〔2018〕25号)。 2.申报程序:(1)项目申报。担保公司根据重庆市担保费补贴申报通知(市经济信息委官网公开发布),提供项目申报材料,交注册所在区县经济信息部门和财政局初审后,联合行文报送市经济信息委和市财政局。 (2)真实性审核。市经济信息委和市财政局审核后,由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真实性审核。 (3)审批公示。真实性审核完毕后,向社会公示。 (4)资金拨付。对公示无异议项目,送市经济信息委党组会会知后,告知市财政局无意见,由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资金。 3.牵头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 4.链接网站:重庆市中小企业信息网(http:// coids.miit.gov.cn)。 ◆ ◆ ◆ ◆ ◆
(五十六)积极推进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工作,探索依靠对中小企业商业价值的信用评价,实现不需要抵押、质押也不需要担保的信用贷款,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1.政策来源:《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73号)。 2.申报程序:(1)企业申请。企业登录重庆市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管理平台注册,按照要求完善企业信息数据后提交贷款申请,并同时提交授权书等附件材料。 (2)平台初审。管理平台将核查企业是否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企业填报数据逻辑性等进行初审。 (3)数据对接。对于通过平台初审的企业贷款申请,平台将对接各部门涉企数据,并通过平台建立的商业价值信用贷款评估模型运算,生成商业价值信用评价报告及指导授信额度。 (4)银行受理。对于已完成数据对接,并生成评价结果和指导授信额度的企业,平台将按照企业申请贷款时选择的意向合作银行,推送至相关银行金融机构,银行金融机构将依据本行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类金融产品条件,受理企业贷款申请,并将授信结果反馈至管理平台。 (5)企业选择最终合作银行。各银行反馈实际授信结果后,企业需登录平台选择最终合作银行,未选择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流程自动终止。 (6)银行放款及企业评价。企业选择最终合作银行后,银行金融机构进入放款流程。企业获得贷款后,登录平台对合作银行服务进行评价。 3.牵头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经济信息委。 4.链接网站:重庆市中小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管理平台(http://syjz.cqsme.cn)。 ◆ ◆ ◆ ◆ ◆
(五十七)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推出专项融资产品,用于垫付新能源汽车企业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对申请取得专项融资产品的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按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60%,给予企业贴息补助。 1.政策来源:《重庆市加快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18—2022年)》(渝府办发〔2018〕185号)。 2.申报程序:(1)项目申报。企业根据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年度申报指南和申报通知(市经济信息委官网公开发布),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就近交由区县经济信息部门统一报送市经济信息委行政服务大厅。 (2)真实性审核。根据属地原则,由区县经济信息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真实性审核。 (3)专家评审。按照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规定的评审方式、评审内容、评审评分标准等组织专家评审。 (4)审批公示。部门审核,送委党组会审定后,向社会公示。 (5)资金拨付。对公示无异议项目,由业主单位提供项目资金使用申请报告,相关部门按程序拨付资金。 (6)单项验收(结题)。项目业主完成项目内容(事项),由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单项验收(结题)。 3.牵头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经济信息委。 4.链接网站: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http://jjxxw.cq.gov.cn/)。 ◆ ◆ ◆ ◆ ◆
(五十八)将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纳入中小微企业贷款、政策性农业担保贷款担保费补贴范围。 1.政策来源:《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8〕192号)。 2.申报程序:(1)项目申报:根据《财政部 农业部 银监会 关于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40号)》文件规定,农产品加工企业可向重庆市农业担保有限公司及其区县分公司(以下简称:农担公司)提出10-300万的融资担保申请,并提供担保申请材料; (2)项目尽调和风险评审:根据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评审材料,进行受理后,由农担公司派员进行尽职调查,组织担保风险评审后,出具评审批复; (3)担保放款:对审批通过的项目,由担保公司为农产品加工企业向银行提供融资担保函,并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放款; (4)担保费补贴:对成功实现担保贷款的中小微企业,按年度进行担保费补助,补助率一般不超过年化1.5%,补助核算本金不超过300万。 3.牵头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农业农村委,公开电话,023-89133888。 4.链接网站: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http:// www.cq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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